学界将私法上的()范式引入到财税法学当中来,把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视为公法上的()关系,也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财税法变革,使纳税人与国家关系更为平衡,也为纳税人权利保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

  尔雅 智慧树 mooc


+
账户
更新
搜索
帮助
主页